經典常談丨使人民成為社會的主人
發布日期:2024-10-15 瀏覽次數:657
馬克思恩格斯十分關注國家治理問題。他們在總結以往國家治理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闡明了社會主義國家治理的發展方向,即依靠人民來治理國家。1844年,他們在合寫的《神圣家族》中指出:“歷史什么事情也沒有做,它‘不擁有任何驚人的豐富性’,它‘沒有進行任何戰斗’!其實,正是人,現實的、活生生的人在創造這一切,擁有這一切并且進行戰斗。”
早在擔任《萊茵報》主編時期,馬克思就開始關注到國家治理的各個方面,撰寫了一系列抨擊普魯士反動統治、為民眾爭取平等待遇的政論文章。一是倡導建立人民代表制。馬克思指出:“不應當把代表權理解為某種并非人民本身的事物的代表權,而只應理解為人民自身的代表權,理解為一種國務活動,這種國務活動不是人民唯一的、獨特的國務活動,它跟人民的國家生活的其他表現不同的只是它的內容的普遍性。”二是認為應該構建代表更普遍利益的法律制度。馬克思強調:“法律只能是現實在觀念上的有意識的反映,只能是實際生命力在理論上的自我獨立的表現。”三是肯定了人民在國家治理中積極、自覺的作用。馬克思認為,“官僚等級制度的成規和那種把公民分為兩類,即分為管理機構中的積極的、自覺的公民和作為被管理者的消極的、不自覺的公民的原則”是造成“管理貧困”的主要原因。
馬克思恩格斯對國家職能進行了深入分析。他們認為國家治理是圍繞著特定的國家職能而進行的,到了社會主義社會,社會管理成為國家的主要職能。恩格斯在《論權威》中指出,無產階級專政國家建立后,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已不再是主要矛盾,社會管理職能“變為維護真正社會利益的簡單的管理職能”。
隨著社會主義社會向共產主義社會過渡,國家治理最終回歸到社會治理。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中指出:“舊政權的純屬壓迫性質的機關予以鏟除,而舊政權的合理職能則從僭越和凌駕于社會之上的當局那里奪取過來,歸還給社會的負責任的勤務員。”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自由人的聯合體,社會治理的目的由物轉向人,破除了等級依賴關系,回到了人與人、人與社會的自由平等。
社會主義社會是通向共產主義社會的必經階段,共產主義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在馬克思恩格斯的構想中,社會主義社會的國家治理,要不斷擴大人民群眾的有效參與,把人民作為國家治理的主體。
首先,社會主義國家治理的前提是確立無產階級專政。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要保證人民在國家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就必須對包括廣大人民群眾在內的無產階級實行民主,從制度上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國家治理,激發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其次,社會主義國家治理的關鍵是堅持無產階級政黨的領導。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視無產階級政黨的領導問題,指出無產階級政黨沒有“任何同整個無產階級利益不同的利益”,是“各國工人政黨中最堅決的、始終起推動作用的部分”。列寧在《論社會主義》和《論無產階級政黨》中也強調:“無論何時,對于應該有共產黨的領導這一點,我們不能有任何懷疑。”“國家政權的一切政治經濟工作都由工人階級覺悟的先鋒隊共產黨領導。”
再次,社會主義國家治理的方向是堅持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馬克思認為,國家的一切權力是由人民賦予的,人民群眾在各項國家治理事務中扮演了決定性的角色。恩格斯在《共產主義原理》中強調:“可以建立一種新的社會組織形式來實現全員參與治理,這種新的社會組織是由整個社會按照確定的計劃和全體社會成員的需要來領導。”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里還提到了非國家的第三部門(市民社會和社會組織)——能夠將人民組織起來,應該成為參與國家治理的重要力量。
馬克思恩格斯始終認為,在無產階級政黨領導人民建立無產階級政權后,必須實現真正的人民民主,使人民成為社會的主人,廣泛參與國家治理。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都是國家的主人。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中,人民群眾都平等地享有治理國家、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權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前進征程上,我們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新時代,我們黨高度重視發揮人民群眾在國家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強調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群眾是真正的英雄;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強調要以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為標準;強調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黨領導人民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為確保人民群眾在國家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奠定了雄厚的實踐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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